“保修”和“包修”区别有多大?来看律师科普
“保修”和“包修”区别有多大?来看律师科普
发布时间:2024-09-18
“保修”和“包修”虽然只有一字之差,但在法律意义上却有着本质的区别。近日,昆山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就生动地诠释了这一点。
“包修”是指在“三包”有效期内,除因消费者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因素致使商品不能正常使用外,在维修时消费者可以不支付任何费用,由厂商所提供完全免费的维修服务。这一概念源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:“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,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,承担包修、包换、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,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,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。”
相比之下,“保修”则没有这么明确的法律规定。《现代汉语词典》对“保修”的解释是“工厂或商店对售出的某些商品在规定的时间内免费修理。”然而,在实际操作中,保修期内的维修可能并不完全免费。正如昆山市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所示,暖通公司辩称其设备主机虽在“保修”期内,但已经超过“包修”期限,因此收取了材料费。
具体到这个案例,陆先生于2018年1月10日与昆山某暖通公司签订了一份“暖气片系统”《销售施工合同书》,合同中约定的包修期为两年,保修期为三年。2020年1月中旬,设备发生故障,陆先生联系维修人员进行维修,并垫付了3150元维修费用。暖通公司认为,由于设备已过包修期,因此收取材料费是合理的。
法院最终认定,虽然设备已过包修期,但暖通公司未能及时提供维修服务,因此酌定其承担1800元的零件成本费。这一判决体现了法律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,同时也揭示了“包修”和“保修”之间的区别。
总的来说,“包修”是法律规定的免费维修服务,而“保修”则可能涉及费用。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,特别是大件家电,应仔细查看具体的条文细节。如果商家承诺“包修”几年,通常更为靠谱;如果承诺“保修”,则可能在维修时需要支付零件费、材料费等费用。
作为消费者,我们应当提高法律意识,了解“包修”和“保修”的区别,以便在遇到问题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。同时,商家也应该诚信经营,明确告知消费者相关服务的具体内容,避免因概念混淆而引发纠纷。